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县交警大队加强对辖区内货车的管理,严查不规范苫盖篷布、货物抛洒、滴漏等行为,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美丽的道路交通环境。
货车在运输货物时不按规定苫盖篷布,极易造成货物抛洒、滑落,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连日来,记者在我县龙口大桥执勤点看到,县交警大队楼子营中队全天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过往的货车认真检查,重点查看是否有苫盖篷布以及篷布遮盖是否严实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司机立刻整改。在执勤检查点,还通过悬挂宣传条幅,LED屏滚动播放,向过往司机发放宣传彩页,与货车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等方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不苫盖篷布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此次行动中,县交警大队为了提高巡逻频次,增加路面见警率,确保整治见成效,分别在川口、华莲桥、龙口大桥设立了三个固定检查点,在S249省道沿线设置4个流动巡逻组,县交警大队全员上岗、全警上路,并由县公安局增派20名警务人员和6台警车协助检查。通过采取固定卡点查处与流动检查相结合方式加强联动,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全面提升对不苫盖篷布造成路面抛洒的发现和处理能力。
在严查的同时,县交警大队还通过“七进”宣传活动、粘贴标语条幅、播放宣传音频、短信平台曝光违法行为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和警示,提醒广大企业和驾驶人员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加强源头管理,养成良好习惯,全部按规范苫盖篷布,做好定期检查,发现破损及时更换,做到不抛洒、不滴漏,减少扬尘飘逸,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干净、和谐的通行环境。对经教育或警告仍不按规定苫盖篷布,存在抛洒、滴漏的货运车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从严处理,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形成对此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据了解,自此次行动开展以来,已经依法依规处罚100多例违法行为,提醒教育500多例。 (赵慧芳 周三光 李忠源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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