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官网获悉,山西省安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业态、职能交叉领域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明确了山西省全省范围内氢能产业、醇基液体燃料、浮桥 吊桥类设施项目、非A级旅游景区、医养结合机构共5个新业态、 职能交叉领域的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围绕“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的相关责任。
在氢能产业领域,明确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加氢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氢能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依法依规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涉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发改、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消防、气象、能源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职责负责。
在醇基液体燃料方面,明确了由应急管理、商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生态环境、消防、行政审批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职责负责。
在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中,明确了水利、交通运输、文旅、林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应依职责办事,并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谁运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的场地谁监管”,督促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运营管理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外包外租形式运营的要依法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在非A级旅游景区方面,明确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牵头负责当地非A级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景区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依职责负责,确保旅游景区具备开放的安全条件,核定并督促旅游景区公布最大承载量。
在医养结合机构方面,明确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负责对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同时负责对医养结合机构中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安全监管,民政部门负责对医养结合机构中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的安全监管,消防部门负责依法做好监管范围内医养结合机构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责任编辑:王柯欢